庄先生: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政府发给中国公民,供其出入国(境)和在国(境)外旅行或居留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和国内居民的护照具有同等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华侨可以依法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等事务,其护照具有与居民身份证同等的身份证明效力。因此,华侨办理电信业务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