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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树开关于申请续办身份证的咨询(1901号)已回复,请查收。

时间:2019-02-01 来源:广东侨网 【字体:

留言标题:申请续办身份证

留言编号:1901号

留言人:关树开

留言时间:2019-01-27 06:32:19

答复时间:2019-02-01 16:54:40

留言内容:我是广东开平市人。1998年来美国驻加州Sunnyvale市,现在持美国禄卡的中国公民。但无公民身份证(来美时以上交)现在想申请续办理回身份证能否合规合法?我可以有这样的权利?望领导能给个指引。

回  复:关先生您好!华侨恢复已取消的户籍并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需要申请办理华侨回国定居手续。根据广东省当前政策规定,在我省申请回原户籍注销地定居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境内连续居住满3个月,或者连续6个月内累计居住满90天;在拟定居地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在我省向非原户籍注销地申请定居的除符合以上条件还应备其它条件。此外,华侨申请回国定居需填写并提交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华侨回国定居由拟定居地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规定和要求您可直接咨询拟定居地的侨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