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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斌关于回国定居生活有关问题的咨询(2004号)已回复,请查收。

时间:2020-03-20 来源:广东侨网 【字体:

留言标题:想要回国定居生活

留言编号:2004号

留言人:梅*斌

留言时间:2020-02-27 09:12:42

答复时间:2020-03-20 11:09:28

留言内容:我14岁随父母移民,现在成年了能自己做决定,想要回国定居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户籍有没有被取消,也没有身份证,但是我有社保卡,什么有我的身份证号码,我能不能将社保卡当做身份证明?华侨回国找工作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回  复:1、华侨回国定居办理适用法规有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2、广东籍华侨具体办理办法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粤侨政〔2015〕53号)办理。3、我们热烈欢迎海外华侨华人回国创业就业,具体需办理的证件可咨询聘任单位或聘任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