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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关于侨眷关系转移的咨询(2104号)已回复,请查收。

时间:2021-03-15 来源:广东侨网 【字体:

留言标题:侨眷关系转移

留言编号:2104号

留言人:沈小姐

留言时间:2021-02-16 22:43:22

答复时间:2021-03-15 16:30:28

留言内容:你好,我有侨眷证,之前户口不在广州,去年迁入广州,请问侨眷关系可以转入广州市吗?谢谢!盼复! 

回  复:您好,侨眷关系不需要转移。根据粤侨办〔2008〕193号《广东省侨办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归侨、侨眷为维护其某一项合法权益或落实其某一项侨务政策,有关部门或单位要求其提供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的,须由归侨、侨眷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交侨务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份并开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书。因此,需要办某项涉侨事项须证明侨眷身份才需要办理侨眷身份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