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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侨办主要职责

时间:2018-11-27 来源:广东侨网 【字体: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三)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市县侨务工作。
  (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审核。
  (五)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负责涉侨捐赠工作的监督管理,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六)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七)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八)负责国家和省对在粤印支难民有关政策、事务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下放的职责。
  1.华侨回国定居审批下放到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侨务部门。
  2.华侨学生身份认定,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身份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