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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0-30 来源:广东侨网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我办机关本部,并对省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服务中心、广东华侨博物馆、省粤侨企业总公司等我办3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办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方面

  1、下属广东华侨博物馆在“维护运行经费”中提前支付2018年物业管理费,涉及金额17.36万元。

  我办已责成下属单位广东华侨博物馆严格执行预算法各项规定,规范预算支出,不得提前支付款项、多列当年支出,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108年已严格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进度支付费用。

  2、省侨办2017年部分差旅费等业务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29.42万元。

  我办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针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5月25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支付结算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减少使用现金支付作了明确规定,今后对纳入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一律通过公务卡结算,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3、省侨办2017年部分接待报销凭证不齐全,涉及金额20.46万元。

  针对2017年部分接待报销凭证未按规定填写接待清单和费用的问题,我办已重新完善了新的接待清单。今后我办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完善接待审批程序和费用报销手续,加大接待费用的审核力度,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二、其他方面

  1、下属华侨博物馆违规收取展览服务费,涉及金额29.9万元。

  我办责成下属单位广东华侨博物馆理清该馆的收费类别,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补充收费依据,做好已收款上缴财政相关工作。目前相关整改工作在进行中。

  2、省侨办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房产出租收入上缴省财政,涉及金额1.02万元。

  我办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6月2日已将上述资金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出租出借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

  3、下属广东华侨博物馆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未对7000多件馆藏品进行清理评估,也未纳入财务资产统一管理。

  我办已要求广东华侨博物馆做好专藏品入账工作,目前该馆已经开始藏品入固定资产账管理的工作,今后该馆将严格按照审计要求及相关法规,将藏品纳入财务资产统一管理工作,力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

  做好审计整改是我办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办作为执行和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针对上述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务必使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规定,今后严格按照项目进度付款,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部门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建立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