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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华侨农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7-02-09 来源: 【字体: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华侨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29日至216日共(共6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侨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熊伟,电话:020-83170167

  省侨办联系人:  蓝浩,电话:020-87353175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2017年华侨农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别

华侨农场名称

总额

合    计

7,000

一、韶关市

231

1、市本级

消雪岭华侨农场

231

二、梅州市

435

1、市本级

蕉岭华侨农场

435

三、惠州市

516

1、仲恺高新区

潼湖华侨农场

516

四、汕尾市

445

1、市本级

陆丰华侨农场

445

五、江门市

783

1、恩平市

大槐华侨农场

287

2、鹤山市

合成华侨农场

261

3、台山市

海宴华侨农场

235

六、阳江市

407

1、市本级

岗美华侨农场

407

七、湛江市

394

1、市本级

奋勇华侨农场

394

八、肇庆市

243

1、市本级

大旺华侨农场

243

九、清远市

214

1、清城区

清远华侨农场

214

十、揭阳市

1,164

1、市本级

大南山华侨农场

593

普宁华侨农场

571

十一、省财政直管县

2,168

1、博罗县

杨村华侨农场

671

2、英德市

小计

1,497

英红华侨茶场

863

英德华侨茶场

353

黄陂华侨茶场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