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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广东同乡联谊大会简章

时间:2010-10-20 来源: 【字体:
(2016年11月4日修订版)
  一、名称
  世界广东同乡联谊大会,简称“世粤联会”。
  英文名称:The Conference of the World Guangdong Community Federation(CWGCF)。
  二、宗旨
  联络乡情,敦睦乡谊,弘扬文化,促进商机,服务社会,加强团结,互惠互利。
  三、联谊大会
  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大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或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合各国家(地区)粤籍社团、机构、广东省相关地市政府、涉侨部门共同主办。
  (二)每届大会闭幕时选定下届大会之主办单位,当选主办单位之首席代表在闭幕礼接受主办权(移交会旗)。
  (三)参加大会同乡缴交报名费与否以及数额由主办单位决定,惟每人每次之报名费最高为壹百美元(US$100.00)作为赞助主办国(地区)筹备费用及经常费用。
  (四)大会期间的主要膳食、来往会议中心及宴会地点交通安排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国际交通及酒店住宿须由参加者自理。
  (五)“世粤联会”大会的轮值主办单位可自行选定该国家或地区的旅游景点,供出席大会的同乡或其伴侣选择参加,费用自理。
  四、常务理事会
  (一)曾主办或将接办“世粤联会”的单位自动成为常务理事单位。
  (二)当值之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为当然之常务理事会主席,而当届“世粤联会”主办单位的筹委会主席为大会主席。
  (三)职责
  1. 执行简章各项条文。
  2. 任何有关联谊会之事项可交由常务理事会决定之。
  五、秘书处
  (一)地点:“世粤联会”常设秘书处设在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职责:
  1. 整理参加大会之广东同乡成员档案,供主办国(地区)参考。
  2. 与各届主办国(地区)广东同乡总会联系及提供必要协助。
  3. 收集世界各国(地区)广东同乡团体之资讯。
  4. 存档各国(地区)主办世粤联谊大会及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
  六、会徽、会歌
  本会设会徽、会歌。会徽用于每届大会之正式文件及相关宣传资料,每届大会主会场均悬挂会徽,大会开闭幕式播放会歌。
  七、附则
  (一)荣誉主席:大会设荣誉主席,由往届大会主席、往届常务理事会主席担任。
  (二)侨青大会:每届大会举办时亦同时举办世界广东华人华侨青年大会(简称“世粤侨青大会”),主办方为应届大会主办单位。
  (三)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常务理事会有权增删之。